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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审计

绩效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所进行的审计。其中,经济性是指在获得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产品或者服务及其他成果时所耗费的资源最少、成本最低;效率性是指一定的投入与产出的比例关系,即一定的投入是否得到最大的产出 。根据该组织的审计标准,它包括:

(l)审计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经济性;

(2)审计被审单位的人力、财务及其它资源的利用效率;

(3)审计其业绩效益,并根据预期影响,审计其活动的真实影响。

绩效审计出发点主要是资金的流出,所以绩效审计一般不关注财政收入。我国绩效审计的范围可以归结为以下两个大类。

1.财政性资金(或称公共资金)支出。其主要形式有:

(1)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行政单位涉及各级政府部门、人大、政协、以及由国家财政提供工作经费党派机关和部分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卫生、社会福利及其它社会公共事业部门。

(2)国家投资建设项目。主要是指由财政性资金(财政拨款或财政融资)投资的各种建设项目。有些项目并不全部是由国有资金投入的,但只要是属于政府审计管辖范围内的投资项目都可以进行绩效审计。

(3)其他各种专项公共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是指财政预算安排的或有关部门、单位依法自行组织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性资金。比如行政事业专项资金、社会保障基金、农业专项资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等。 (4)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2.国有及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经济效益审计是我国经济效益审计工作开展得比较早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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